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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恬與毛筆
公元前223年,秦國大將蒙恬帶兵在外作戰(zhàn),他都要定期寫戰(zhàn)報(bào)呈送秦王。
當(dāng)時(shí),人們用竹簽寫字,很不方便,蘸了墨沒寫幾下又要蘸。
一天,蒙恬打獵時(shí)看見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跡,心中不由來了靈感。
他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,插在竹管上,試著用它來寫字。可是兔毛油光光的,不吸墨。
蒙恬又試了幾次,效果還是不行,于是隨手把那支“兔毛筆”扔進(jìn)了門前的石坑里。
有一天,他無意中看見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筆。撿起來后,他發(fā)現(xiàn)濕漉漉的兔毛變得更白了。
他將兔毛筆往墨盤里一蘸,兔尾竟變得非常“聽話”,寫起字來非常流暢。
原來,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質(zhì)。經(jīng)堿性水的浸泡,兔毛的油脂去掉了,變得柔順起來。傳說這就是毛筆的來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