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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浚(1097—1164)
字德遠,漢州綿竹(今屬四川)人。徽宗時進士。建炎三年任知樞密院事,力主抗金,建議經(jīng)營川陜,以屏東南,被任為川陜宣撫處置使,次年因東南形勢緊張,以全面反攻永興軍路,牽制金軍,與金兀術大戰(zhàn)于富平(今屬陜西),受挫。后用吳介等堅守秦嶺北麓,屢敗金兵。紹興四年再任樞密,次年為宰相。秦檜執(zhí)政后,被排斥在處近二十年。八年金使以招諭江南為號南下議和,他在永州(治今湖南零陵)貶所多次上疏反對。紹興三十一年金完顏亮攻宋時,重被起用,封魏國公。孝宗隆興元年,出兵攻金,因將領不和,一戰(zhàn)失利,又被主和派排擠去職。
張浚《談笑措置帖》紙本行書 31.5×38.2cm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
釋文:
浚再拜。虔賊陸梁,出于州郡,養(yǎng)成端倪,漸以滋蔓。左右談笑措置,招撫剿除,愜當事會。朝廷倚重巨鎮(zhèn),一聽規(guī)謀,切望頤旨早為之所,庶民獲安居,為惠甚大。僭率,僭率。浚再拜。
《談笑措置帖》是寫給岳飛的書札。岳飛于紹興三年(1133)四月帶兵至虔州平定反叛,“斬十大王”,“一無遺類”,六月班師。此帖稱“虔賊陸梁”,當是四、五月份所發(fā),時張浚三十六歲。
鑒藏印記:“沈周寶玩”(朱文)、“李君實鑒定”(朱文)、“檇李李氏鶴夢軒珍藏記”(朱文)、“無恙”(白文魚雁形印)、“吳沈氏有竹莊圖書”(朱文)、“許子仙鑒定印”(朱文)。
歷代著錄:《寓意編》、《清河書畫舫》、《式古堂書畫匯考》、《平生壯觀》。
【資料來源】北京故宮博物院
張浚《良佩帖》紙本行書 31.1×45cm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(故書00024500011)
釋文:浚再啟。遠辱手翰。良佩勤厚。治郡無補。丐祠蒙允。荷上厚恩。錫以異數(shù)。方具牢辭。未知所報。行李已出城。謀為湖湘寓居之計。筆脯為況。至感至感。益遠會集。唯祈加衛(wèi)。浚再啟。
【資料來源】臺北故宮博物院網(wǎng)站